相关医用耗材投标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未入库医用耗材码外产品增补入库的通知》规定,辽宁省本次有采购记录的尚未入库医用耗材码外产品资料审核及报价工作已完成,现对审核通过并完成报价的企业及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表)。上述产品将增补入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临时数据库并可在省内所有医疗机构销售。
即日起,相关生产企业可与平台配送企业在医用耗材采购平台重新建立配送关系。
中心提醒各相关企业,按照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全省统一采购清单和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辽宁省耗材集中采购价格实施联动机制,即耗材生产企业产品在全国其他省份产生新低的集中采购价格60日内,应主动进行申报。请本次新增补入库企业尽快在平台内申请降价(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登录页面下方的“操作指南”)。
附表:未入库医用耗材码外产品增补入库企业和产品名单(https://ypzb2015gs.lnypcg.com.cn/BidInfoPublic/Genuine/GB_Info20230605Company.aspx)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5日